嫖娼一般不會被定罪。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,嫖娼的行為本身不構成犯罪,而是屬于違法行為,依法應處10-15日拘留,可以并處5千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輕的則處5日以下拘留或5百元以下罰款。但如果行為人明知自己有性病仍嫖娼的,則定傳播性病罪,依法應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管制,并處罰金。
法律依據:
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六十六條
賣淫、嫖娼的,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五千元以下罰款;情節較輕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
在公共場所拉客招嫖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
《刑法》第三百六十條
明知自己患有梅毒、淋病等嚴重性病賣淫、嫖娼的,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處罰金。